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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忠宣公行状(下) 北宋 · 李之仪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二八
是后朝廷议论,稍以朋党相目,公疏其害,并以欧阳脩《朋党论》连进,以明善恶好恶,愿上深加照察,无使滋蔓,以败风俗。
谏官王觌以言事忤旨,遂坐朋党罢,公曰:「觌不免则朋党兴矣」。
乃与文彦博、吕公著辨于帘前,上曰:「朋党甚多,宜早施行,亦恐于卿等不便」。
公对曰:「朝廷本无朋党,但善恶邪正各以类分,臣已论之详矣」。
又指彦博、公著曰:「是皆累朝旧人,陛下延之左右,岂容雷同罔上,庇护党人?
只如臣向以言事不合,摈弃二十年,陛下拔擢,置之此地。
惟一心事上,岂复怀私,自玷家世?
臣先因面谢,曾具奏闻,先臣与韩琦、富弼同为仁宗柄任,各举所知,引用忠良。
当时造为飞语,指作朋党,三人者相继补外,造之者公然相庆,曰『一网打尽』。
此事未远,愿陛下深以为戒」。
次日,又与彦博、公著、大防等上前斥论。
公曰:「彦博、公著以重德老成,特留共政。
大防陛下亲自识拔,以为有闻望,可信之人。
今同论一谏官差除,久不见纳,臣实忧惧」。
由是得直龙图阁、知润州
元祐二年,经冬雨雪不止。
明年春,积阴不解,下民失业。
公又上疏言:「君子为阳,小人为阴。
或虑朝廷之上,君子少而小人多,以致阳不胜阴。
愿诏三省选用正人,以迎协气」。
公在枢府踰年,边奏未宁,夏人唯受封册,而不遣使入谢,坤成节亦不贡奉称贺,全失恭顺
公言:「西贼之势可虑矣,皆臣窃位无效,以致如此。
愿除臣陕西郡,万一用兵,则就近可以备任使」。
再奏不报,公既不得去,而议事终不能
虽罢兵还侵地已决,而虑边臣不切为备,议遣中使分诣陕西河东,拊谕帅臣各尽心,无致因此或失守禦
诏书所云「体量边事」,公言:「元议无体量二字,若加之,恐失朝廷恩数,宜削去」。
熙河俘蕃酋鬼章以献,上御便殿受俘,百官入贺,命从官告裕陵,即遣中使赐公黄金三百两,犀带两条。
使者宣谕,以公指踪有劳,故尔赐赉。
公辞所赐,不报。
寻议质鬼章塞上,以招其子,公力陈不可,又条十利害事,请正典刑,使四夷闻之,彼虽怙彊如此,卒为我擒,而其罪必诛无赦也。
夏人空国寇镇戎,诸路赴援,到有先后,故所俘有多寡,议分氂赐银合茶药。
公曰:「均用命尔,今乃有全不及者,非所以激劝也。
请不及氂亦赐」。
熙州刘舜卿李宪故事,擅支金带银器与立功将佐走马承受,朝廷议行戒约,公言:「方委帅臣理节制,而苛细责之,所失不少」。
上察公之忠,将以为相久矣,特以边事未定,故留公枢密,以责其成。
至是乃拜公太中大夫、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
是日降三麻,在廷愕然延望,至唱公名,则举笏相贺曰:「天下事无虑矣」。
公辞至六七,上遣中使促公视事,不得已而就位。
公前在枢密,欲诛鬼章以谢天下,同列深不为然,上亦未决。
阿里骨使到,文彦博欲令见之,庶几其子结兀捉知其父在,侥倖得其心。
公曰:「不可,鬼章既就擒,彼国已绝望。
阿里骨纳款,因已归罪鬼章矣。
若使之见,必别生觊望。
而其子以必见为期,或未见,闻死,则嫌隙再生矣」。
又欲以鬼章为校尉,公曰:「未正稿街之戮已为非是,况可官之耶?
前日曾以团练使命之,又宠以金带,且不顾,尚何校尉之能有?
方受俘告陵之际,有志之士为先帝快意,而熙河死事之孤皆欲就食其肉于刀锯之下。
今乃一切倒置,何所示信」?
元丰中河决小吴口,水遂北流,神宗命因其性而导之。
邀功之徒乘时射利,辄谓北流害塘泺,请塞小吴,使之东注。
文彦博、吕大防是其说,公曰:「水性固未易知,然水性就下,则不待讲而后信」。
彦博、大防不悦。
公曰:「上初即位,母后垂帘,是岂宜兴大役时耶」?
附会者益众,彦博、大防持益坚,乃议遣使按视,遂以吏部侍郎范百禄、给事中赵君锡为使。
既回,具言东流地高,水不可行,议遂罢。
然起事者终不快也,辄密启,从中批出,再申前议,以河未复故道,终为河北之患。
公言:「先帝因议者以谓夏国微弱,若不早取,必为此虏所并。
亦是从中批出,令边臣相度。
而希旨生事者,谓刻日取胜,遂兴云武之师,后贻永乐之患。
今日之议,正与之」。
又言:「大河之役,休戚半天下。
不先规度,便欲兴工,将来垂成,水势拥遏,上下危急,公私无备,欲罢不能矣」。
又言:「既回之后,不免拥住北下,使之东向,则旧河不能吞纳,必致决溢」。
附会者既不得逞,乃欲先开减水河以探水势。
公曰:「此不攻自破也。
可回则回,不可则止,何用探为!
必其功料已有所费,万一不回,则以此为除破之名尔」。
又言:「水官骤乞计置梢草,中书舍人彭汝砺请见其可回,计置未晚。
此安民惜费之所也」。
公因奏事,上遽曰:「河事且熟讲」。
公对曰:「臣前后所论,无所易也。
欲望收回批旨,一切付之朝廷」。
上遂遣使收回所批,责大臣与水官参议
汉阳军吴处厚蔡确安州所为诗,解释而进,以为讥讪,帘下助之。
公曰:「不可长也。
句端语隙,辄快私忿,而欲置人于死地。
罗织党锢之祸,将起于此」。
已而章疏交上,所以诋者无所不至,遂流新州,公于帘前具言不可,以暧昧不根之过诛窜大臣,今日举动,宜为将来之法。
又上疏言:「臣知蔡确,众议不容,不可以不容之故,行希阔之事」。
又谓「父母之有逆子,虽天地鬼神所不容,至于父母亲置于必死之地,则不免伤恩」。
又奏:「以重刑除害,正如以猛药治病,其过也不能无损,况国体久安,尤重审慎」。
明日见上,公再三论列,吕大防曰:「蔡之党甚盛,不可不治」。
公曰:「朋党难辨,却恐误及善人,此事正宜详审」。
公又上疏,极论朋党为国家之患,且如王安石喜同恶异,至今风俗以观望承迎为能事,愿陛下寝命,下诏释附会者之罪,以安反侧。
又于上前期于必辨,方论次,同列不顾公而退。
王存议与公协,因留存同议,卒不能回。
或劝公引去,独明己之力尽,公曰:「我方慕古人,愿为良臣,不为忠臣,安得楚楚以自见耶」?
言者果复论公,公遂与存俱待罪,不报。
继请补外,竟亦罢,而宰执内屈,不敢罪公,乃如公请,出公观文殿学士、知颍昌府
公到颍,水菑之后,官私屋舍倒皆漂荡,井邑萧然。
公极力振补,上下康乂。
遂环城筑长堤,植榆,以其害。
后数年,水复至,堤遂有功。
公因请将兵所驻,遇水火盗贼急难之际,协心拯救,仍许长吏不拘常制差使
公才罢相庙堂,复兴回河之议,调发入颍昌,公得报,叹曰:「是可已耶」!
上疏言:「尧舜之治,不过知人安民。
知人则不轻信,安民则不妄动。
小人希功好进,行险生事,以求爵赏,然其利口,足以欺罔。
劝更法令则曰,君臣千载一遇,时不可失;
劝兴边事则曰,将为北虏所并,时不可失;
劝回河则亦曰,河势方东,时不可失。
故臣前日深畏其言而力陈之,今日之举,又必用时不可失之说动摇天下,遂欲少快其意。
如一路生灵何!
如一路民力何」!
上曰:「范某之言有理,宜从其请」。
议复少缓,其调发犹未已也。
会公再相,绍圣初再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宽来相视,亦言其不可。
公罢,东流之役遂兴,骚费半天下,而不阅岁,果大河之北几为一空,天下益以公为蓍龟也。
颍昌岁料河役,每输七千则免一丁之行,或以为便,已奏得请,公曰:「此有钱而不出力者之便,有力而无钱者何便之有?
且用民之力,于古有限,而今其远不过五百里,乃一槩催之,特在官者与上户为地尔」。
复奏罢之。
鄜延路经略安抚使、知延安府
未行,进大学士、改河东路安抚经略使、知太原府
河东地狭民贫,至吝尺寸地,使死不得葬。
公下令葬必如期,又拨官钱殓无主者瘗之,仍檄一路皆如此。
熙河分画地界,边将以两不耕地为控扼而不与。
以故持久不决,公请依元约,因上言:「与司马光陈弃寨之策,与陛下议定大计,以示轻地爱人之德。
今边将蓄疑败谋,留两堡之地,将再起事端,以招后患。
望诏边臣,速令界画,悉依已行诏旨」。
三上章,并乞录示边臣。
夏人犯麟府神木寨,无所得而去,朝廷犹诘责将吏,公一无所累,上章待罪。
上曰:「无所得而去,何罪之有」?
公请不已,曰:「非将吏失律,乃臣之罪也。
人君赏罚必信,不可为老臣屈」。
乃不得已,降公一官,移河南府,又知颍昌
未几,上遣中使赍诏抚问,仍赐银合茶药,召公赴阙,拜通议大夫,再为右相
公辞六七,不允。
又遣中使促公就位,因入谢帘中,骤曰:「卿此来,且与吕大防等同心协力。
人言卿必先引用王觌、彭汝励」。
公对曰:「臣方欲荐此二人,望陛下早赐进用」。
一日奏事次,帘中曰:「卿父文正公在明肃皇后垂帘之初,仁宗亲政之后,忠厚正直,见于始终。
卿名望众人所归,必能继绍前人」。
公顿首谢曰:「臣不肖,何足以当陛下奖劝委任之意」?
太皇太后崩,所赐遗留物,公再上章辞,不从,则又乞以助山陵之费,亦不报。
侍御史杨畏议除谏议大夫,公难之,吕大防曰:「畏曾论公,必无所嫌」。
公曰:「初不知也,除自不敢与闻,容上前别有奏请」。
三上章,乞避位,哲宗谓大防曰:「范某有时望,不宜去,卿可为朕留之」。
亦遣中使促公归府第,又遣中使促公入见。
有间,上独问公曰:「先朝行青苗法如何」?
公对曰:「先朝爱民之意本深,但王安石立法过当,激以赏罚,所以官吏急功,故为民害」。
上曰:「当时不须立赏罚」。
公对曰:「不唯赏罚不当立,付之尤宜得人」。
遂又述此意上疏,引谕精确,卒言青苗非朝廷所能行,行之终不免扰人也。
是时用二三大臣,皆从中出,而侍从言事官多不由进拟。
公上疏言:「陛下初亲政,四方拭目以观。
知人举直之化小有失当,其系不细」。
疏奏,上为之动。
而中批之人,类由密启,上乃以所得姓名质之于公,公曰:「天下治乱,实本于此,不可不慎」。
又疏言:「舜举皋陶,不仁者远;
汤举伊尹,不仁者远。
圣政之初,选用人材,正宜如此。
纵未能如古人,亦须极天下之选」。
中书省以二疑狱为不可贷,已画可,门下省复奏贷之,公曰:「门下非取旨之地,就使未安,亦当各正其职,容无辨耶」?
遂上疏言:「二囚一杀舅,一杀妻之父,皆已杀也,情虽可疑,如死者何!
若论亲党,则全无渭阳之念,顿戾寡妻之刑,公然背义忘恩,弗思投鼠忌器。
尤繄朝廷风教,不可不慎也。
请如已画」。
又言:「王存可大用,彭汝励可任言责」。
上曰:「王存如何人」?
公曰:「忠厚正直,臣所信也。
今年已七十,愿早用之」。
绍圣元年,言事者交章力排垂帘时事,人情大恐,公曰:「太皇太后保佑圣躬,欲跻天质于尧舜之上,其功烈,其诚心,幽明共所鉴也。
今人主初亲政,而议者辄自为计,不恤国是,一何薄哉」!
遂以明道二年五月癸酉诏书上之,曰:「望陛下稽仿而行,以戒薄俗」。
已而狂人赵天启作《拟试策》,传播中外,御史章疏稍取以为用,其语何止诬罔也。
公曰:「太皇太后勤劳公正,陛下尊奉备至。
一旦策题出,小人侥倖临事,致误陛下」。
又曰:「狂妄诋讦者已多矣,容之则累圣孝,惩之则恐塞言路。
不若以诏书禁约,一遵仁宗故事。
天启在元祐中已上书,诋熙宁政事为非道矣,后见其书,编管邓州」。
上不纳公言,亦不许公去。
客省副使高士敦以太皇太后恩,特旨改官,苏辙责知汝州
御史来之邵言士敦任成都钤辖日不法事,又论所谪太近。
公言:「之邵为成都府路监司,士敦有犯,自当按发。
执政累年,之邵已作御史,亦无纠正。
乃继有二奏,其情可知」。
公知不容于时,再上章乞去,语甚恳切,遂以公为观文殿大学士,加右正议大夫、知颍昌府
陛辞日,赐坐啜茶,慰劳甚渥。
上曰:「卿耆德硕望,朝廷所赖,然坚不肯为朕留。
卿虽在外,两为宰辅,凡有所以裨益于时政者,但入文字来,无事形迹」。
公曰:「敬受命」。
既到官,值兴广武埽,役下颍昌汝州,科梢草一百万。
公曰:「两处之民不习河役,方荐饥之后,加之道路阻远,乘此急难,又须数倍之价,何以堪?
异时遂以为例,则永为深患」。
力请至七八方免,然破产失业已十三四,有至非命而死者矣。
报到,闾巷田野欢呼鼓舞,如脱机阱。
方为公立生祠,会公南迁,畏事者止之。
司马光、吕公著夺恩,数毁墓碑,凡元祐时大臣侍从官例皆贬窜。
章惇以公尝断国论,遂以为党,而将因其例,上曰:「范某非党也,但不肯为朕留尔」。
公曰:「不肯留即党也」。
上勉从其请,降公一官,移知河南府
公以疾辞,改陈。
相次大防等窜岭表。
先是公未罢相,上尝问公曰:「贬谪之人,几似永废」。
公察上意甚善,特有所牵制而未果,因致贺曰:「陛下语此,尧舜不如也。
今重罪编配之人,尚理期叙复,岂兹等人不与此比?
愿陛下只用检举,候进呈,令依条则。
或有言者,亦易裁处,唯在陛下力主之尔」。
是岁郊祀,上怀公语,将因赦稍理大防等冤,而近测上意,前期奏大防等难从恩宥,遂以为永例。
公闻而忧愤,及斋戒累日,奏疏曰:「大防等年老疾病,不习水土,炎荒非久处之地,而又忧虑不测,何以自存?
迹其所罪,亦因持心失恕,好恶任情,以异己为怨雠,以疑似为讪谤,违老氏好还之戒,忽孟轲反尔之言,误国害公,覆车可鉴。
然牛李之祸,数十年沦胥不解,岂可尚遵前轨,靡恤效尤?
兼臣与大防等共事,臣有所言,多相排斥,陛下之所亲见。
臣之激切,只是仰报圣德,不为其他。
兼今内地大热,炎方想不易处。
向来章惇、吕惠卿虽为贬谪,不出里居,臣尚曾有言,深蒙陛下开纳。
又陛下常悯迁谪之人,几为永废。
臣测知圣心,亦曾乞用检举之说。
陛下以一蔡确尝轸至念,今赵彦若已死贬所,将不止一蔡确矣。
愿陛下断自渊衷,将大防等引赦原放」。
奏上,亦感悟,持意益坚,反诋公为同罪未录,遂落职知随州
方草疏时,或以难回触怒为解,万一得远谪,非高年所宜。
公曰:「我世受国恩,事至如此,无一人上言者。
若上心遂回,所系不小;
设有不从,含糊观望之际,体国爱君,亦曾有人力陈其非者。
果得罪,死复何憾耶」?
促家人束装以待。
谪命在随几一年,州事毫发必亲,客至谈笑终日,无倦色。
公素苦目疾,忽全失其明,因上表乞致仕。
堂吏不得上,惧公复有指陈,终移上意,遂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。
命下,公怡然就道,切戒子弟,不得少有不平意。
曰:「不见是而无闷,尔曹勉之」!
间有谚者,则曰:「我两为真相,报国无状,今日之贬,无所憾也」。
或谓公近名,公闻而叹曰:「七十之年,两目俱丧,万里之行,岂其欲哉?
但区区爱君之心不能自已,人若避好名之嫌,则无为善之路矣」。
在永三年,人不堪其忧,公处之有馀裕,非医药方书未尝经理,非修身行己不以语人。
作棺衾,以俟瞑目。
上即位,皇太后听政,南迁流人例徙内地。
以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邓州居住。
二圣将复用公,而意若未得伸,乃遣中使永州,就赐银合茶药,问劳委曲,曰:「二圣甚知相公在先朝言事忠直,已虚位待相公,不知目疾如何?
用何人医治?
只为左右有不是当人阻隔相公」。
公顿首谢。
又云:「太后相公,官家即位,行事如何?
天下何说」?
公谢曰:「唯鼓舞圣德」。
又云:「天下有何不便,但奏取来」。
公对曰:「敢不奉诏」。
又云:「邓州莫且去否」?
公对曰:「已出望外,如归乡里」。
又云:「离阙日,二圣再三命某言,太后在宫中,皇帝在藩邸,甚知相公是直臣」。
公感泣不已。
俄进公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,许归颍昌
遂复观文殿大学士、充中太乙宫使
召赴阙供职,而公病矣。
诏书有「岂唯尊德尚齿,昭示宠优;
庶几鲠论嘉谋,日闻忠告」之语,公捧诏感泣,曰:「上果用我矣。
目明全失,风痹不随,恩重命轻,死有馀责」。
将至畿内,上又遣中使赐银合茶药,促公入觐,仍宣谕渴见之意。
公曰:「老臣昏忘,不可勉彊」。
中使曰:「朝廷自有优礼」。
公曰:「老臣命薄,虚蒙圣眷」。
继又遣中使赐银绢各五百,以继道路之费,仍遣国医诊视,医药所须,并出内府,一钱不得取于公。
又敕须公病愈,乃得归。
公乞免供职,许归颍昌养疾。
上不得已而许,后见辅臣,问公安否,乃曰:「范某得一识其面足矣」。
久之,上知公决不能起,始命上宰
公既安里第,有间,疾少瘳,念医者在门,不许受私谢,乃以天宁节所得冠帔,请改其服色。
上批其奏曰:「冠帔可留与骨肉,医者之服色已依所请。
卿有忠言嘉谋,宜时陈奏,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」。
公上表谢,遂复告老,寻降诏不允。
比诏到,而公薨矣,实建中靖国元年正月二日也,享年七十五岁。
正旦坐受家人贺如平时,明日若熟寐,然家人视之,则公逝矣。
前期戒诸子殓如古人,周身之外,不得侈一物,葬务至约。
口占遗奏以授诸子,历叙家世遭遇,晚被厚恩,不得一见上为不足。
言不及私,唯指陈切务数端而已,读者益知公为不可及也。
又令遍别庙堂及侍从诸公、内外知旧书,其大致则欲尊王芘民,竭诚尽瘁,以辅成圣世也。
上览表震悼,时东朝晚出,中外缟素。
辅臣进见,语及公,上为之出涕,尤叹恨不得用公也。
得遗书,痛悼嗟惜,益期不负公之嘱。
颍昌之人无不挥洒,而远近来哭者无虚日。
上遣中使密赐银三千两,且宣谕曰:「非常典也」。
抚慰诸孤,索其所须无纤悉。
问欲敕葬否,诸孤以治命力辞。
寻敕颍昌河南府给其葬事,赐其墓碑曰「世济忠直」。
添差婿蔡毂通判颍昌府,专督丧舆及存恤丧家诸孤。
卜以四月十日葬公于河南府河南县万安山下文正墓之西北。
初,楚国之娠也,梦步月中庭,有儿自月中下,以衣裾承得之,明日生公
既就学,昼夜不少休,夜坐帐中,灯烟所薰,帐顶如墨色。
后公贵,魏国出以教子。
其在襄城,有贵公子挟进士第筮仕,方初歆艳一时,公颓然其后。
政事之馀,从诸公劝讲,赋咏为乐。
尝赋「秋风吹汝水」,读者已知为公辅器也。
文正墓碑石未得,而葬之日且逼,公衰服行哭,密有所祷,遽得之道左。
逮公将终,颍昌城内外林木俱冰。
集贤殿修撰唐义问与公久游,且相好也,亦起自谪籍,而归遇公于鄂,相语甚款。
公折简抵义问曰:「某非久就木,后事愿公證明」。
公捐舍馆,义问适守颍昌,凡经理陈请,切于己事。
虽气类相求,亦公精诚,前有所托也。
文正即世,遗二稚子,一男一女,甫七八岁。
公教养至于成人。
男为名臣,官至龙图阁直学士
女嫁令族,封和义郡君
又公伯姊嫠居,公为给事中,请以所得恩典改授冠帔。
帘下谕政府曰:「范氏,文正公女,宜特赐,何必改也」!
公草谢表,曲尽感遇之意,后亦以公恩封高平郡太君
公有文集二十卷、台谏论事五卷、边防奏议二十卷。
公内刚外柔,端亮不挠,其正身齐家,以至许国爱民,皆得之天资,而本于平易。
不宿怨,不吝过,不苟近利,不邀虚名,未尝忽细故而不亲。
常欲以天下如一堂之上,人心如己之心,利害休戚皆欲与之
尝曰:「我平生所学,唯得忠恕二字耳」。
食不重肉,亦无所择,衣才蔽形体,不事华靡。
暑月必袭衣,见子孙必冠。
所得锡赉,入手尽散。
任子恩必先疏远,故其仲子垂五十而官未寄禄,幼子与五孙犹未仕也。
位宰相如布衣时,无好恶,不以声色加人。
政府,赐予才在门,径以广义庄。
归自南迁,家人衣食将不给,所赍金帛均给亲族,曰:「上不忘老臣之赐也,幸此恩」。
论事周旋,油油翼翼,唯理之得,唯陈请之通而后已,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
上自人主信其忠,士大夫服其义,武夫悍卒、匹夫匹妇怀其德;
外至夷狄,皆知其名。
其为留台也,一时耆德多在洛,公与司马光皆好客而家贫,相约为真率会,脱粟一饭,酒数杯,过从不间一日,洛中誇以为胜事,而天下唯忧公不起也。
方其在永也,天下固未尝一日忘公。
其召而来,天下跋首以望其用。
其病而归也,天下犹幸其复兴。
至其薨也,莫不嗟咨太息,或至泪下。
故其历事五朝,用舍出入踰五十年,朝廷以为轻重,天下系其安危。
方晋叔向、唐裴度虽近是,而彼则不能无少愧矣。
夫人王氏,天章阁待制质之女,魏国夫人,卒于永州,今举以祔。
五男:长正民,单州团练判官
正平
次正思,宣德郎
次正路,次正国。
五女:嫁将作监崔保孙,朝请郎荆湖北路转运使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毂,通直郎郭忠孝
正民、正路、崔氏、马氏二女皆先公卒。
孙七人:直彦,宣义郎
直方,郊社斋郎
直雍、直英、直清、直举、直孺。
女一人,嫁长安李琥
曾孙一人。
公虽笃于恩仁,然非其义,纤介不以假人。
教子弟则曰:「六经,圣人之事也,知一字则行一字,要须造次颠沛必于是,则所以谓有为亦若是,岂不在人耶」?
故皆表表自起,士大夫指以为劝。
公尝曰:「人材难得,欲随事有用,则缓急无以应手。
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,非储之以待,其如病者何」!
故虽以人材为己任,每有荐引,必先公议,内举有所不避。
其不可,则人君所主,亦必争。
元祐中尝实封手诏,委公荐士,公具十馀辈上之,后皆进用,亦有至廊庙者。
上以为公知人。
性不欲生事,不欲挠人。
其归葬兄也,廊庙先以属河南府,将以为助。
公既葬而后见太守,守问公曰:「卜葬定何日」?
公曰:「已葬矣,姑一见公而去」。
守惊曰:「何不一相及也?
庙堂诸公皆有书以见托,今将何以报之」?
比其薨也,前饬子弟无以后事累公上,皆取给于私力,而亦不可以烦人也。
公之再相也,帘下非特知公之贤,亦将有所托,故其引文正以赏公,其意可知也。
公亦感激遭遇,期以身尽,而哲宗亦察公之忠,咨访眷待,不与他等。
然退而寒之者至矣,公虽披见肺肝,上亦无从可知也。
呜呼,之仪既铨次公章疏,每至抑扬论列之际,未尝不掩卷而叹,亦或至于堕睫也。
盖无一语不出于诚意,无一事不切于物情,或所指者小而所戒者大,所陈至近而所及至远。
其言而未行也,亹亹如理棼丝,必至于缉而后已也,丁宁反复,愈挫愈励,甚者如救焚溺。
其已行者略,而不行者详。
窃以问公子,其子曰:「此先公微意也。
已行者,君臣一心而信矣,所以略;
不行者,将以示吾君优容听纳,臣下屡渎而不厌,所以详。
既互见君臣一时相与之盛,而又可以为来者之劝也」。
使公之言行于熙宁元丰间,必无元祐之更张;
尽申于元祐中,必无绍圣元符之已甚。
是上虚心必有待于公,而公病矣。
所谓「君子万年,介尔景福」,与有阴德者,必飨其乐,天下孰不有祷也?
而公弗顾以往,其果有命耶?
抑物理自有其数也?
观公终始一致,白首不渝,所谓建诸天地而不悖,质诸鬼神而无疑,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,于斯可以无憾矣。
一时之语,固不得而加损,姑撮其切于事者载之。
盖非其语不见其实,故不得而简;
尽其文不出其事,故不必备。
使读之者耸然必作而欲有所为,则如公临之而致不朽之托,公既有所命矣。
或曰,孔子作《春秋》,而定哀之间多微辞,是不能无所避就也。
然则「邦有道,危言危行;
邦无道,危行言逊」。
执笔者固当论世而言,亦当知尽万物,不能易己之重,庶几不负公之记,而异时可以下见于公而无憾也。
谨状(《范忠宣公集》卷一九二○。)
彭汝励:《宋史》本传作「彭汝砺」。
叔父给事行状元祐八年五月日撰)1092年 北宋 · 黄庭坚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三三三、《山谷全书·别集》卷九、《豫章先生遗文》卷八 创作地点: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
黄氏本婺州金华人
高祖讳赡,当李氏时,来游江南,以策干中主,不能用,授著作佐郎,知分宁县
解官去,游湘中。
久之,念藏器以待时,无兵革之忧,莫如分宁,遂以安舆奉二亲来居分宁,因葬焉。
公曾大父及光禄府君,皆深沉有策谋,而隐约田间,不求闻达。
光禄聚书万卷,山中开两书堂,以教子孙,养四方游学者常数十百。
已而仕于中朝,多钜公显人,故大夫公十伯仲,而登科者六人。
分宁仕家学问之原,盖皆出于黄氏。
公少举进士,有声场屋间,登嘉祐六年进士第,授宣州司理参军
治大狱亡虑百数,无不得其情。
公去官,老狱吏尝窃叹息,以为狱官能尽心于治狱,不可欺以秋毫,仁厚精密,前后未见其比。
虔州会昌,治公家如营私,视民病如在己。
会昌民健讼,善匿情成狱,户婚事多久不决。
公开导教劝之,待以恩意,因钩索其曲直,久乃皆服。
其治大狱,多可传道。
世称仁厚吏者,徒苟欲生之,公则不然,曲折务尽其情,要使不冤然后已,故会昌民至今思之。
秘书省著作佐郎,知鄂州崇阳县
未至,丁母夫人蓬莱县太君徐氏忧。
服除,江淮发运使张颉举充勾当公事,未行,或荐公于王荆公
荆公召至中书,问免役法,公以但知旧役法牙规对。
荆公问甚悉,曰:「能留心旧法,必能办新法矣」。
荐于上,遂为司农寺勾当公事
召对便殿访时事,公对曰:「陛下意在惠民,法非不良,而患在奉法之吏多非其人。
朝廷立法之意则一,而四方奉法之意纷然不同,所以法行而民病,恐陛下不尽察也。
河北郡县被水,河东河南京东西皆旱,淮浙飞蝗蔽野,江南疫疠,恐陛下不尽知也」。
遂命公同司农寺丞程之才体量河北、河东灾伤赈济,道除知司农寺丞
公以荒政十二为科条,州县可行者以付守令,其大者或请或遂,务以济民,不专于黜不职之吏立威而已。
归报使事,又言所见民间不便于改法者数条。
明日,上谓执政曰:「黄某忠厚,可使除太子中允利州路转运判官」。
既行,就差提举秦凤等路折纳欠负。
公一听输粟,优估其值,凡折纳五十馀万。
召为司农都丞
异时命陕西转运司为两路,移用常苦不足。
公议两路赋入薄厚、事权重轻皆不侔,使者各为备边之计,偷自便而已,其移运籴买,势必相倾,故每告乏,请复通为一路。
后卒如公议。
监察御史里行熙宁十年七月也。
公疏言:「一人之智不若十人,十人之智不若百人,此有馀不足之辨也。
成天下之务,莫急于人才,愿责两制近臣、监司郡守,各荐所知一人,陛下因所举而任之,于其能否成败之际,亦足以知天下之大吏所以事陛下者」。
上用其言,敕内外待制以上、台谏官、三路都转运使至诸路转运判官,各举才行任升擢官一员,于是应诏者百馀人。
公又疏言:「势孤地寒,远迹下僚者,既得以名闻于上,愿诏中书审察其能而用之,则急才之诏不虚行于天下」。
又疏言:「自五年以来,天下水旱,下户实蒙支贷倚阁之惠。
今幸岁丰,有司悉当举催。
久饥初稔,累给并收,是使百姓遇丰年而思歉岁。
乞定诸路举催欠负,上二等户三分收二,下三等户收半,仍饬官司听民折纳」。
又言:「都检正俞充结中人,徼幸富贵,不宜使佐具瞻之地」。
并言:「王中正任使太重,恐为后忧」。
又面论之甚切。
上曰:「人才盖无类,顾驾御之如何耳」。
公对曰:「虽然,渐不可长。
圣人长驾远御,故四凶在朝,不废时雍。
彼皆才器杰然过人,任使称意,为后世虑,故放殛之耳」。
上曰:「且置此事。
河决曹村,京东尤被其害,今以累卿」。
京东体量安抚,公条举百馀事,大略疏张泽泺至滨州,以纾齐、郓,而济、单、曹、濮、淄、齐之间,积潦皆归其壑。
郡守县令能救灾养民者,劳来劝诱,使即其功。
发仓廪府库,以赈不给。
水占民居未能就业者,择高地聚居之,皆使有屋。
避水回远未能归者,遣吏移给之,皆使有
所灌郡县,蠲赋弃责。
流民所过,毋得徵算,使吏为之道地,止者赋居,行者赋粮。
忧其无田而远徙,故假官地而劝之耕;
恐其杀牛而食之,故质私牛而予之钱。
弃男女于道者收养之,丁壮而饥者募役之。
初,水占州县三十四,坏民田三十万顷,坏民庐舍三十八万家。
卒事,所活饥民二十五万三千口,壮者就功而食又二万七千人。
得七十三万二千工,给当牛借种钱八万六千三百缗。
归荐士大夫,后多朝廷所收用也。
结绝相州狱事。
初,相州事发于皇城,卒事十九不实,知杂御史蔡确锻鍊成狱,以此自媒。
中丞邓温伯、御史上官均上疏论之,温伯又在经筵造膝而论。
耳目长具得温伯、均所言,又善伺察中人主意,即论温伯、均朋党为邪,与罪人为地。
又任残贼吏日引诸囚,如使者虑问状,称冤者辄苦辱之,有人情所不能堪。
及上遣黄履、李舜举按状,而囚以为如前,皆引服。
于是天子不疑,而温伯、均皆得罪;
犹独上疏争之。
公至未几,而具狱上矣。
公尝谓子弟:「吾失不极论此狱,甚愧于上官御史也」。
提举南郊事务,斟酌损益,为《南郊式》二十卷。
监试国子监开封进士,奏增损《贡举式》,进士以为便。
已事对便殿,言近岁虽以经义取人,太学诸生文章体制未能近古,大率集类章句,联属对偶,风传四方,谓之新格。
不禁其渐,文章反陋于作诗赋时。
乞申敕教官,稍令务本,以深学者之原。
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赐绯衣银鱼。
元丰三年权发遣河东提点刑狱,兼提举义勇保甲
明年秋,召阅泽州保甲,补官者五十八人,特改一官。
八月,麟、府军兴,兼权转运判官,又差定代州地界。
公条具曲折为十二寨图以进,且言:「建议者以分水画界,恐地势不能尽然,启豺狼心,失中国险固」。
其后辽人果责分水之言,包取两不耕地,据有形胜,下临雁门,父老于今以为恨。
王中正发军兴,皆用一而调二,其数皆千万计,或非所急,或非所用。
转运使陈安石计不知所出,奉行唯力,恐不办,或增调之,一道骚然,百姓朘剥至骨。
公为言:「主将非其人,其势必败事。
乏军兴,虽罪死,斟酌事宜,使不乏而已,何忍自竭根本」?
安石字谓公:「夷仲,安石老业,今日但保首领归,安能顾惜待制」?
其任国家大计盖如此。
公每为中正言朝廷大体,民命重寄,赞道其所长,稍稍规之。
初虽乐言,不以为忤,及将出界,取公钱钜万为特给,中正父子多自予,馀以差给凡在军者。
公为言:「敛天下以奉一方,皆出于不得已,愿更为县官爱惜」。
中正始怒。
是时随军使臣员二百,多请托徼幸成事,或父子兄弟皆在行,中正已取其半。
庄公岳、赵咸将漕随军,公在塞内主续馈饷,欲部分使臣护道路,而中正所取之馀,尽随公岳、咸,无在者。
师去界已百馀里,移文追之,皆不报。
公谓勾当公事孔文仲,当自驰往取之,夜置酒与文仲诀,文仲泣曰:「公行军,外事不可知,使臣从军,非公责也」。
公曰:「王事当计成败,岂但塞责耶」!
从十数骑,尽夜追至军,中正等皆大惊。
公骂公岳、咸,取使臣五十馀复归。
因上疏言大军必无功,未有以善其后。
乞募民入刍粟实塞下,得以补官,及一切除罪,少宽近边百姓已竭之力。
已而大军溃归,中正归罪转运司应副乖方,且言黄某不肯协心同力。
上遣御药士宣簿责乖方十事,公以书对,称死罪,皆实有之。
继遣开封府司录喻陟潞州置狱。
安石以应副漕挽,免就狱。
公独对吏月馀,但坐奏请张皇,降一官,在职如故。
师出以元丰四年冬,降官以五年三月
是冬,以绛州王达群盗阻山,横行劫略,达张红伞以入县镇,奉诏督捕,尽十二月,悉捕斩之。
六年六月,还所降官,又以教保甲应格进一官。
诏按边州违法透漏事,至岚、石州,道遇岢岚军流民,经略司奏请,已被旨给路粮遣还本郡,而老幼二千馀口,号泣于道,拥公马首,自言昨以雨多籴贵,暂来就贱分。
锄一夏,已见穟,已立苗,愿及分田乃归。
公即慰谕,移岚、石州,未得发遣,立为奏入,内侍省递其言:「所问情实如此,臣不敢以忧非其职为嫌,改朝廷之成命为罪。
窃惟老小二千口不得其所,陛下必为之动心」。
闻数日,遂得报,可其请。
十月,罢提点刑狱,为权发遣同提举保甲,视转运副使
八年九月,诏以明年正月罢赴阙。
司马温公言,閒居往来陕洛间,闻河东民言甚美,因熟问治状。
吕正献申公亦言,河东军兴,边民德公甚厚,顾朝廷不尽知耳。
公在河东六年,未尝乞赴阙,虽在团教场,未尝易儒服,故在陕西、河北,独不赐战袍。
元丰末,他路保甲拥兵入县镇,贼杀官吏,群盗通行数州,独河东保甲不为犬吠之盗。
元祐初,除尚书户部郎中,治左曹
二月,差按察成都等路茶事,兼体量邛州蒲江盐井利害。
先奏罢陆师闵所行公私甚病者,乃具奏曰:「臣奉被使旨,所至访求利害,至熟榷茶之法,实有害于川陕之民。
盖官司不原朝廷立法本意,希功幸赏,以得为多,于是禁网滋繁,百姓受敝。
陆师闵立法最虐,故取利最多,上累国体,下敛民怨。
中外臣寮所言茶事害民六科,皆有事实。
若遽论之,不若尽以予民,使园户自卖,商贾自贩,官收税引及歇驮钱。
并复熙宁以前博马之策,无交易之烦,无脚乘之劳。
抉去故敝,一从私便,无复可议。
若致详于公私之际,则先当议民,其次商贾,其次边计利害,各有所在也。
今蜀民通患币轻钱重,商旅赍携,息不偿费。
若不捐榷茶,尽与商贾,则百货未能流通,脚乘未能猝备。
非唯园民之货郁滞,绝其资生之路,若蕃市交易万一不继,亦足以害经久之法。
今若捐十一州之与商贾,仍以川峡四路及关中诸路与之为受茶之地,宜若可以尽泄川茶,以补蜀民久困;
而官以善价取雅州兴元府所产,以赡熙秦诸州,酌中法以为边备,于理为可」。
于是朝廷许转运司尽公私之便,商度立法。
公又奏曰:「产之地尽在川路,卖之地全占陕西
其发至陕西六路者为纲,榷于川峡四路者为食茶。
若产之地除去榷卖侵刻,取息太重,搜捕苛扰,差雇不和,配卖赊欠,预俵折纳,滥赏诸敝,则卖之地随事制宜。
其目有六:一曰路分全占陕西州县,又榷取京西金州
以东南望之,疑若专利太多;
以天下观之,阜通川陕之利以备边,而不病东南,则势矣。
故以熙河秦凤泾原为禁旧路,以永兴鄜延环庆为通茶新路。
不禁旧路,无以制蕃市;
不通新路,无以便民欲。
使通塞常相权,则公私可以共利。
二曰卖给历,抑配及官卖末茶。
今尽除宿敝,又禁南茶无入陕西,使川茶常不失中价,则民不知榷茶之害。
三曰茶色不等。
盖汉茶食嫩,蕃茶食老。
雅州之名山,自兰州入邈川,至于于阗
元之大竹,自阶州入欧家,自河州入木波。
洋州西乡,自河州入木波,至于三耶、龙谷。
今区别茶品,以入诸路,则可以适汉蕃所宜。
四曰价直腾踊,则害马价。
今以茶马相宜,以斤对寸,高下适等矣,因宜增损,则可以制边备之费。
五曰博易夺市易之权。
污吏挠法,法不可为污吏废。
今边市博,大者在马,其次金帛。
去贪者之害,乃可以通边市之利。
六曰脚乘不均。
盖缘军兴,脚乘踊贵,故高立雇直,遂以诸场所博污滥之物,高价估折。
今若斟酌高下,损其馀以资铺兵,则可以力,使之任并定博马,岁额以万八千匹」。
又奏蒲江盐事云:「邛盐旧价太高,已蒙朝廷权减斤为八十五钱。
然污杂湿恶,积敝未除。
今欲止绝汀淋灰土及煎胆水,止用九井正水煮一色盐,用权减价为定法,专用食邛州,禁外来官盐及小井盐。
其汀淋等盐八百六十二斤,乞于正额除之,仍宽盐户旧欠,十分除二分。
邛民数十年之病,于是悉除」。
所奏皆即施行。
除直秘阁权发遣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,兼提举马监牧公事。
以职事入奏,落「发遣」字。
朝论以宰府官属当得中立不倚之士为助,以公不附会朝廷,必废茶法,已而公私便之,故二年十二月,除尚书左司郎中
公语子弟:「昨按察川陕茶政,随事制宜,便于公者不苟去以为名,害于民者不苟存以为利。
论者未以为然。
是岁遂代前官,领茶马事。
前日所以绳治人者,皆身当之。
在职岁馀,法无疐阂不可行者,士大夫乃颇见信。
故知无心以制事,利害则合而听之,在人在己,无间然矣」。
初,陆师闵时,岁计茶息以一百二十万缗,掊克敛怨,无所不至,岁乃得二百万缗。
及公将使事,尽除公私之病,比数年,亦得百二十万也。
四年十月,除起居郎
知公者贺曰:「公学问文章,宜任论思献纳,而经营四方馀十五年,从此乃得涂辙」。
公谢曰:「王事内外一耳,岂敢有择邪」?
五年六月权中书舍人
九月,迁集贤殿修撰枢密都承旨
公言比岁累进官,无功状,固辞不敢就职,乃以修撰陕西路都转运使赐紫衣金鱼。
陕西狃习军兴,帅府常侵渔,岁计金帛,监司为军兴时柄在帅府,欲按举则掣肘,故瘖不治。
公痛以法绳治大府,责其逋负。
六年十一月,除给事中七年正月就职。
于是数月无除拜,所駮奏法令二十馀事,皆见听。
自诏绝夏国岁赐,边臣往往邀功生事。
间小入钞略,虽亡失过当,匿不以闻;
及幸胜,论功则上下相蒙以冒赏。
朝廷既治通远军上首虏不实当之罪,罚金。
公駮奏不听,因复言:「今日阅实边臣功过,止用保明文字而上功状,故不以实,则无功者论赏,死事者不见哀恤,军律渐隳,何以禦侮?
纵未特行贬黜,宜自朝廷申敕法令,以惩后来」。
五月戊子,病疽甚,卧家,求致仕,不允。
丙申,不幸捐馆舍。
知与不知,无不哀悼。
诏给赙赐有加焉,假官舍庇其诸孤,下所属调护葬事。
娶刘氏,尚书屯田员外郎致仕涣之女,封彭城县君,先公没十年。
子男四人:曰叔豹遂州司理参军
叔向太庙斋郎
叔夏,举进士
叔敖封丘县主簿
女三人:长适承务郎李逡,馀在室。
有文集十卷,奏议二十卷。
公读书常自得意,以为学问之本,在力行所闻而已。
不惮改过自新,善用规谏之言,一言而善,终身纪之。
其于不义,小心畏避,人笑其怯;
见义而行,胆气烈烈,无不叹息。
平生忠信孝友,自以无负于上下神只。
张颉江淮入奏计,与丞相吴正宪公语东南水旱,意以为病新法;
正宪公至上前道之。
已而上参问,自东南来者皆曰无有。
有诏治语所从来,窘甚,召尝所与往来者计之,莫敢过者,召公而公至。
问曰:「计将安出」?
公曰:「士大夫岂效儿女辈语人前匿之邪!
今所对者天子大臣,尝言之,不可食;
未尝言,不可强服」。
乃释然,用公言得罪,亦不深悔。
公天资洁清,非其义,虽饮食之物不虚受也。
到官,必推廪给圭田与前人,然后就职;
罢官,必亟解职,推廪给圭田以与后人,自少长行之不变。
及为大吏,廪给于法疑,必辞厚而取薄,非矫揉为之,心安而性服之也。
刘夫人没后,家事尽付诸子,未尝知有无。
旁无妾媵,寝室萧然,惟书册而已。
举吏六百馀员,必问能否,不行请托。
其举擿有罪,小赃污时见纵舍,至酷吏残民,必击去之。
河东时过正平县,有民扶老妪自言:「尉疑我窃盗,笞掠我,今母子共有三足指存」。
问尉,曰:「高士造以疑执讯此母子」。
有实,即奏罢之,曰:「不去士造,无以谢此两母子之不辜」。
屯留司马宏,温公兄之子,右丞相范公之婿也,望公荐拔。
公察为吏尚奇怪,立诽谤木听民言,然及其县,吏民困于威虐,皆无完肤。
即召数之曰:「不能改,且奏罢若矣」。
刘昌祚代州,役壮城卒缮官舍,一卒坠地死。
监司会议,欲案其罪,公曰:「昌祚才器,必为名将,诸君幸缓其小过,且为诸君因行案之」。
公至代,阅昌祚吏治军政甚修,方略耳目足办边事,因作荐章,极口称道之,故事遂已。
公之奏举人,皆此类也。
诸孤将以今年九月,奉公及刘夫人之丧,合葬于分宁县双井之台平、大夫公之墓次,方求当世之君子位光显而其言立,且知公之表里者为之铭,以传信来世。
庭坚越在衰削,哀不能文。
公之遗事,多所散轶,追次其在者,广记备言,以待采择。
谨状。
元祐八年五月日,第九侄某状。
范忠宣公墓志铭建中靖国元年四月1101年4月庚子 北宋 · 曾肇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三八三、《曲阜集》卷四、《文章正宗》续集卷六、范忠宣集·补编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元符三年,今皇帝既即政,虚心求贤,首访遗老。
时故丞相范公武安军节度副使安置永州,即日走中贵人湖南,致上及皇太后命,劳赐甚宠。
所咨皆国家大体,盖将属以重任。
初授光禄卿分司南京,道进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
不数月,以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召。
使者问赉相属,公以疾辞,遣国医往视,公固请还颍昌里第。
上察其不可强起,许之,然每对辅臣,以不见公为恨。
又手诏公曰:「卿有忠言嘉谋,宜时陈奏,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」。
既而公疾益侵,请老,不许。
建中靖国元年正月癸亥薨,年七十有五。
上闻震悼。
皇太后崩,不视朝,间对辅臣语及公,辄动容。
常赗外赐其家银三千两,赠开府仪同三司,敕颍昌河南给其葬事,赐「世济忠直」四字,曰:「以是书于墓隧碑首」。
又诏葬为辍视朝。
有司节惠谥曰「忠宣」。
四月庚子,葬公河南尹樊乡万安山之原。
公讳纯仁字尧夫
曾祖唐国公讳赞时
周国公讳墉
楚国公,尝参知仁宗政事,谥文正讳仲淹:皆累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
曾祖妣陈氏,唐国太夫人
祖妣陈氏,周国太夫人,谢氏,秦国太夫人
妣李氏,楚国太夫人
世家苏州文正公河南,遂为河南人
文正公议论设张,纪于国书,暴于天下,有德有劳,为宋名臣。
蓄不尽施,钟于其子。
国太夫人梦儿堕月中,承以衣裾,得之,寤而生公
五岁知读书,八岁能为其徒诵说书义;
十有一岁,丧太夫人,哭泣如成人。
既长,力问学,长于论议,恩补太常寺太祝
皇祐元年进士起家,历知常州武进许州长葛二县,皆不赴。
文正公薨,乃出仕,以秘书省著作佐郎汝州襄城县
为政有惠爱,课民种,民获其利,号其为著作林。
用举者,召编校昭文馆书籍
辞不就,签书许州观察判官事,州赖以治。
贾默知开封府,荐知襄邑县
大兴学校,士争归之。
卫士挟牧地暴民田,公取一人杖之。
牧地初不隶县,有诏诘公,公言:「兵须农以养恤,兵当先恤农」。
朝廷是之,释不问,且听牧地隶县,自公始。
治平元年,以某官为江东转运判官,擢殿中侍御史
时方议濮安懿王典礼,大臣与从官异论。
公言:「陛下亲受仁宗诏而为之子,与前代定策入继之主异,请如从官议」。
继与御史吕诲等更入论奏,不听,则皆纳告牒,家居待罪。
既而内出皇太后手书,尊王为皇,夫人为后,公复言:「陛下以长君临御,奈何使命出房闼?
异日或为权臣矫托之地,非人主自安计」。
时已诏罢追尊,趣公就职,公犹以不皆如从官议,请去益坚。
上不得已,出公通判安州
公在台,数言人所难言,及争濮王事,引谊据经,语斥大臣尤切,繇是名震天下。
徙知蕲州,历京西提点刑狱京西陕西转运副使
召还,除尚书兵部员外郎,兼起居舍人同知谏院
未几,加直集贤院、同脩起居注判国子监
神宗初即位,慨然有追迹先王、内修政事、外攘夷狄之志,得王荆公任之,多所更张。
公自还朝,即劝上毋开边隙,又言:「变改法度,人心不宁。
《书》曰『怨岂在明,不见是图』,愿陛下图不见之怨」。
上问:「何谓『不见之怨」』?
公曰:「古人所谓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者是也」。
上善之,令条古事可为戒者以闻。
公作《尚书解》以进。
及为谏官,前后为上言者,以休兵、省事、节用、富民、进君子退小人、爱人材、申公论为急,崇聚敛、事苛刻、亲谗佞、任偏听为戒。
大则廷论,小则疏达,未听,则连章累牍不苟止。
其于君子小人之际,尤反覆激切,无所讳避。
尝论富韩公在相位,不当数移疾杜门,自为形迹;
吕诲不当罢御史中丞
李师中不可守边;
薛向不可任发使,行均输法于大路,必将掊克生民,敛怨基祸。
它所开陈类如此。
上方锐于求治,又言:「道远当驯致,事大难速成,人材不可遽求,积弊不可顿革。
自古人君欲事功亟就,必为憸佞所乘,不可不察」。
公雅荆公厚善,至是,数言其以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人主,失天下望。
既而刘琦、钱顗、孙昌龄同时罢御史,公又言:「琦等一言柄臣,遽以罪绌。
今在廷阿附者众,奈何陛下更以法驱之」?
益指切荆公,并及它大臣,词气甚厉。
上察其忠,留章弗下,而公请去不已,至阖门不出。
乃罢谏院,留修起居注,公固辞。
执政或遣所亲谕公:「速起,且除知制诰矣」。
公曰:「是以利诱我也。
言不用,万钟于我何加焉」?
录所上章,纳中书门下执政见之,怒,出知河中府
成都府路转运使
坐失察僚佐燕游事,左迁知和州,徙邢州
未至,加直龙图阁、知庆州、环庆路经略安抚使
入见,上问公兵法、边事,皆对非所习,因恳辞边任,不许。
庆自文正公为将,有恩。
公至,会岁艰,赈发以时,全活甚众。
既而蓬生蔽野,结实如,可食,公私获助。
复为营来岁耕稼之具,岁以大穰。
或言公廪贷过多,遣使按视。
民闻之,争先输官,比使至,无负者。
会属流人道庆称冤,按得冤状。
郡将种古讼公挟情变狱,诏移狱他郡,出御史治之,逮公就对。
部人数万号泣遮道,童儿相率诵诗随之,久乃去。
狱成,坐诬告抵罪。
公犹以它事夺职知信阳军,徙齐州
齐多盗讼,前守率尚威严,公独治以恩信,岁终犯法者,视旧减半。
以丧子请罢,得管句西京留守司御史台
再知河中府,论教保甲妨农事甚力。
累迁朝议大夫
元丰八年夏,复以直龙图阁庆州
岁中,擢天章阁待制
召还,充侍读,又除给事中
时哲宗、宣仁太后共政,司马温公入相,首革差役法。
公闻之,谓人曰:「此事当熟讲而缓行,不然,滋为民病。
宰相职在求人,变法非所先也」。
还朝,力为温公言之。
温公有所建请,公复言:「宰相当虚心以延众论,不必谋自己出;
谋自己出,则谄谀得乘间迎合,而正士将卷怀退避」。
是时,初改熙宁案问自首法,公奏立文太深。
又言:「四方奏议大辟,有司一以八年十一月诏书从事,坐死者视旧数倍,非先王宁失不经之意」。
盖公虽与温公同志,及临事,有所矫正,类如此。
于是人皆服公平直,知前于荆公,非苟为异也。
明年二月,进吏部尚书,不数日,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
初,公还自庆,两宫亟遣中使太官膳,出手诏,问禦备西戎之策,公请罢兵弃地,因使归所掠汉人,执政持之未决。
会公入枢府,复申前议,又请予地之外,归一汉人予绢十,两事皆施行。
既而,夏人未顺,公请陕西一郡自效,不许。
会边臣俘番酋鬼章以献,两宫归功辅臣,褒赐异甚。
公请诛鬼章塞上,以谢边人,而议者欲致其子,收河南故地,故赦不杀。
其后,又欲官之,公复固争,然鬼章子卒不至。
元祐三年春,拜大中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
公自为执政,务以博大开上意,忠笃革士风。
枢府时,言者攻章惇、邓绾,公皆力为救解。
因言:「臣尝为绾诬奏坐黜,今日所陈,恐录人之过太深,实系国体」。
两宫感悟,即日遣中使,手诏嘉纳。
因下诏书:「前日希合附会之人,一切勿问。
言者亦勿复以言」。
既而在廷颇分朋党,论议多出私意,浸润之说稍行。
学士苏轼草策问题,或言引用不当;
韩维门下侍郎补外。
公奏无罪,尽心国家,弗避嫌谤,不可因谗言绌。
及在相位,谏官王觌坐论朋党贬,公复为辩君子小人朋党之异,因极言前世朋党之祸,并录欧阳文忠公《朋党论》以进。
明年,知汉阳军吴处厚蔡丞相安州所为诗传释,以为谤讪,言者遂欲挤之死地。
执政主其说,独公与左丞王存以为不可。
公进则与同列争于帘前,退则上疏极论无虚日。
蔡丞相新州,言者指公二人异论,公二人亦坚求罢,乃以公为观文殿学士、知颍昌府
筑防备水,后赖其利。
踰年,进大学士、知太原府、河东经略安抚使
瘗民烬骨未葬者三千馀丧,又推之一路。
夏人犯边,公直将佐,引咎归己,累上,乃贬秩一等,徙知河南府,再徙颍昌
召还,复为右相,仍迁通议大夫
公前为相时,有司请归河故道,二三大臣主其议,公独争,以为壅水使高,必难成功,况今公私匮乏,当缓其役。
朝廷为出近臣往视,还奏,如公言。
主议者不怿,密启以手诏督趣,公复固争,两宫悟,为收还手诏。
公既罢,而河役复兴,调发及颍昌,公又上疏极论,两宫然之,而役犹不辍。
及公再相,又遣从官御史经度,不能易前说,然主议者必欲成之。
后虽暂归故道,已而复决,人力为之大敝,至于今未复也。
公遇事不苟,同列患之,或讽公。
再相时,御史当有言,公即避位,不听,固请,上亦固留之。
时上方亲政,于大臣中注意独厚,有密荐人材者,辄以质于公。
又尝问先朝法度,公悉心以对,无所回隐。
因劝上慎择执政台谏官,且言:「仁宗朝委事执政,而台谏实参论议,可以为法,然不可用非其人」。
上嘉纳之。
初,公召还,宣仁尝称文正公天圣明道间,始终一节,以勉公。
宣仁崩,小人争论垂帘时事,公力陈太皇太后勤劳公正、保佑扶持之心,请依明道故事,下诏戒妄议者。
明道中诏,实文正公启之
及是,公又以为言。
御史苏轼所行制词,以为讪及先朝。
苏辙常论改先朝法度,引汉武、昭父子为言,上怒儗非其伦,自门下侍郎汝州
御史来之邵以为责轻,之邵又论宣仁从弟高士敦蜀中不法事。
公奏:「御史在位日久,当轼、辙势盛时,无所论;
士敦官蜀日,之邵监司,未尝按谪。
一旦乃尔,其情可见」。
上之怒也,不敢自明,公独前奏:「武帝雄材大略,史无贬词。
所论,事与时也,非论人也」。
上意稍解。
轼、辙平日与公论异,至是,人益服公为平。
时上方更用大臣,公力请罢,复以观文殿大学士右正议大夫颍昌
于是元祐公卿大夫相继贬窜,公亦坐夺一官,徙知河南府
辞行,改知陈州
公在位时,上尝问公:「贬窜之人,殆将永废」?
公前赞曰:「陛下及此,尧舜用心也」。
因请以时叙复如法。
及罢辞,上又从容谕曰:「卿虽在外,有所见,宜悉以闻,毋事形迹」。
至是,上方祀明堂,肆赦,大臣前疏吕丞相大防已下数十人终身勿徙,公即为申理,请悉追还,辞甚恳,至忤大臣意,落职知随州
丧明告老,大臣弗许。
逮明年,再贬永州
在永三年,怡然自得,或加以横逆,他人莫能堪,而公不为动,亦未尝含怒于后也。
公性夷易宽简,弗以声色加人,及谊所在,则挺然不少屈。
推诚好善,不为忮克,尝曰:「吾平生好学,得之忠恕二字而已矣」。
繇是所至,人归其仁而惮其正。
历事四世,终始无间言。
自为布衣以至宰相,廉俭恭逊,不少加损;
政府恩锡,屡斥以广义庄。
晚年南还,贫甚,得赐,辄均及属人;
前后任子恩,多先疏族。
故公殁之日,幼子、五孙未官。
赖上赙,乃克葬。
公之配王氏,天章阁待制质之女,有贤德,能成公志,封魏国夫人,卒永州,今举以祔。
五子:正民单州团练推官
正平,忠武军节度推官
正思,宣德郎
正路、正国。
五女,归将作监主簿崔保孙、朝请郎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谷通直郎郭忠孝
正民、正路,崔氏、司马氏二女,皆前卒。
孙男七:直彦,宣义郎
直方,郊社斋郎
直雍、直英、直清、直举、直儒。
女一,曾孙一。
文正公四子,长子少有大志,不幸疾废,公与叔季,克世其家。
而公忧国爱君,不以利害得丧二其心。
刻意名节,难进易退,虽屡黜废,志气弥励,人以为有文正公之风焉。
其在朝廷,务奖进人材,故天下善类视公用舍以为消长。
有文章论议三十卷,而论议之文,实传天下。
主于平恕,不为已甚。
世谓使其言行于熙宁元丰时,后必不至纷更;
尽用于元祐中,必无绍圣大臣雠复之祸。
今上虚己待公,天下亦幸公复用,而公疾不能朝,以至不起,哀哉!
既病,口授诸子遗奏数百言,读者益叹其忠。
初,公南还,道遇故人唐义问,属以后事,比薨,义问适守颍昌,果赖其力,其前知又如此。
某晚游公门,辱知厚甚,手书诿以铭文,谊不得辞。
铭曰:
远矣范宗,陶唐其系。
更夏商周,保姓受氏。
晋宣子,以告穆叔
流非不长,止曰世禄。
孰为不朽,后有人。
若公父子,再秉国钧
有德有言,百世弗泯。
诸生,至位丞相,一节不回,虽老犹壮。
御史抗议,公惟守礼。
谏垣建白,公不言利。
封疆之画,公曰休兵,庙堂之论,公则持平。
利害异趣,公为砥柱。
爱恶相雠,公为虚舟。
世夸以争,公避不有。
众所惮行,公惟恐后。
堂堂嶷嶷,社稷臣
正色四世,屡亨屡屯。
白首南迁,纵心顺命。
已僵复起,天子之圣。
有泽在民,有谋在国。
寿非不多,人以为啬。
惟其卓伟,山高日赫。
归从先君,嵩洛之侧。
念公贤,形于诏墨。
后人来咨,不假方册。
请视丰碑,世济忠直。
司马宏等服便衣微行街市送御史台取勘御批绍圣五年三月甲戌 北宋 · 宋哲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二五五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九六
契勘京朝官以上自合衣公裳出入。
宣德郎司马宏承务郎勾当染院李无咎不识分守,身服便衣,辄敢微行街市,杂与小人为伍,观看车马。
士人立朝,全无廉耻,可送御史台疾速取勘,具案奏裁,司马宏、李无咎并冲替。